被录取的函授(夜大)学员须持录取通知单、本人证件和学院规定的有关材料,按规定的期限到指定的函授站办理入学注册手续,填写《函授学员登记表》并交2张1寸彩色、3张2寸黑白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相片。同时按标准一次性交纳三年的学习费用,否则不予注册。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,须事先向函授站请示。逾期一个月不办理入学手续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学员取得我院学籍,不得再报考其他院校,不能具有双重学籍。
新学员在报到注册时,由函授站组织填写下列表证和审验有关材料,并按规定期限寄至继续教育处办理学籍注册:
(一) 函数(夜大)学员登记表。一式两份,一份寄继续教育处,一份存函授站。
(二) 函授(夜大)学员花名册。根据样表填制一式两份,一份寄继续教育处,一份存函授站。
(三) 函授(夜大)学员证。学员人手一份,继续教育处加盖印章后发给学员
(四) 申报免修免试者,须提交本人毕(结)业证书、学习成绩原件和复印件,经函授站审验后,原件退还本人,复印件附在学员登记表后寄继续教育处。
继续教育处按照武警部队招生条件,在新学员入学后三个月内严格进行复审,符合条件且手续完备者,予以注册取得学籍,不合格者予以退学。学员取得学籍后即为学校正式学员,继续教育处和函授站分别建立其学籍挡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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